在神秘學之黃金書中提到有關於榮耀之手的段落:
一種令人聞名喪膽的護身符稱為榮耀之手,是古代某些女術士為盜匪而製作的,據說榮譽之手是從死刑犯死後的身軀上取下,手被取下之後必需被包在布中並放置於鍋裡,加上許多種不同的東西泡製,內容包括許多不同種類的礦物、藥草,於二星期後,放於太陽下曬乾即完成。
盜匪會於工作時帶著榮耀之手,如果他們於身上塗滿內容含有黑貓膽汁、公雞脂肪與鷹之血的魔藥,再加上榮譽之手,他們可以順利闖入任何一家的大門而不會被阻攔,是榮譽之手的主人會保護他們之故。另外還有傳說,如果加上特定材質得蠟燭會增加功效,因此常常見到榮耀之手的手中握有著一根有著人類脂肪與馬糞混合而成的蠟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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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復興時期是煉金術的(Alchemy)黃金時代,當時的歐洲努力推翻舊有思想,因此開始大量嘗試新的事物。舉凡藝術、政治,甚至是宗教體系,都是改革的目標。煉金術也在此時快速興起,雖然煉金術僅僅是一門半科學、半魔法的學問,但是自中古世紀以來,煉金術卻一直被基督教會視為邪惡女巫或巫師施行的魔法或是黑暗玩意。
中古世紀的社會背景奇特,魔法、巫術並不是迷信,對當時的人們而言,魔法是真實存在於世界上的,而煉金術便是另一種形式的魔法。雖然近代的科學家發現,原始的煉金術其實更接近科學的早期型態,但是,十四世紀的煉金術多半已經遭到扭曲,導致今日大多數人認為煉金術是接近巫術神秘學的黑暗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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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世紀的歐洲迷信中,普遍認為女巫具有施展邪惡的魔法的能力,他們認為女巫的巫術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是初成者,需要靠著咒語的力量來達成魔法,而第二種則是靠手勢,已經不需要咒語的力量,有自己本身的能量,而第三種即是靠思想,不需要靠手勢來表達動作,只需看上你一眼,你可能就已經被女巫下咒了,所以防不慎防。
這就是所謂的「邪眼」。
邪眼的基本概念就是,某人可以就由看他人一眼就造成他人的生病、災害與死亡,不僅在黑暗時期的巫術與黑魔法中擁有許多類似的紀錄,相傳有些巫師由於本身具有強大的力量,也可以藉由眼神在別人身上施下咒語,幾乎在各個文化中都有這樣的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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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女巫與惡魔契約的傳說,從十七世紀初開始盛行。
英國的詹姆士六世宣布在巫術法庭中,每一件判決都需要實際的證據,也就是一紙與惡魔的契約,因此所謂的惡魔契約開始大量出現在巫術法庭之中,雖然其中的真假程度非常令人懷疑。
尤其是當時巫術法庭的法官對於不肯承認與惡魔掛勾的犯人都予以重刑,多半被懷疑與惡魔簽下契約的犯人都會坦承其應有的罪行,也因此出現了大量假造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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